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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捷運進站音樂徵選,徵件期 2023年2月9日~4月8日

風行者-台中捷運地景音樂計畫

Marching Wind- Taichung MRT Soundscape Project

徵選活動辦法

1. 徵選活動主題

2. 主題說明

音樂可以展現地方特色,也可以凝聚時代記憶。邀請全世界的公民,一同來打造專屬於台中在地的聲景音樂,為台中捷運站的18座站體,量身設計18首進站音樂創作。首輪會選出36位入圍者,將有資格獲得金曲獎導師的專業指導,最後決選18首作品的創作者,不但可以獲得獎金,其作品也將置於官網擴大宣傳。

3. 獎勵辦法

正取18首 每首獎金新臺幣30,000元

備取18首 每首獎金新臺幣10,000元

經評審通過初選者,即可免費參加台中捷運地景音樂設置創作工作坊,並接受國內音樂創作、錄音工程、配樂等相關領域專業導師的指導

4. 徵選時程

徵件期

2023年
2月9日~4月8日

初選


2023年5月8日

創作工作坊


2023年5月28日

決選


2023年6月11日

徵件期

2023年
2月9日~4月8日

初選


2023年5月8日

決選


2023年6月11日

創作工作坊


2023年5月28日

  1. 初選:由專業評審團針對每站選出優秀音樂作品2首、共36首作品,入選者可免費參加創作工作坊, 為音樂作品做更近一步的潤飾與修改。
  2. 決選:經修改後再進行一次作品評選,選出捷運各站進出站音樂正取18首,獲正取者可獲得獎金新台幣參萬元,備取獎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5. 徵選辦法

  1. 報名時間2023年2月9日 10:00- 4月8日 23:59 (依主辦單位系統收到記錄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網路壅塞,請即早投稿)。
  2. 網路報名:請準備音樂檔、徵選同意書(附件一)、創作文字論述,並於註冊後上傳到報名網頁。
  3. 可以個人或團隊報名,針對不同站體進行音樂創作,每人/每組總件數最多以五件為限。(含個人或參與團體的報名總件數)
  4. 初選選拔由專業評審團選出每站最高分作品兩件、共36首,進入創作工作坊接受導師建議與經驗分享,之後於決選選出正取站體音樂作品共18首,備取音樂作品共18 首。
  5. 創作者可於本頁下方點選連結「各站參考資料」,熟悉各站周遭相關生態與文化特色,創作能夠突顯站體生態、文化特色的原創音樂作品。

音樂檔

在台中捷運中任選1站作為音樂主題,創作該站15~20秒列車進站音樂,規格為 MP3,192kbps以上,Stereo(每位創作者可針對不同站體投件,最多5件為限)。

徵選同意書

每位創作人(含主要創作人及共同創作人)皆須提交徵選同意書(附件一)電子檔,入選後請提交正本,作為原創作品確認。若未能提出本款文件者,視同放棄晉級資格,評審團將依遞補程序處理。

創作文字論述

請針對製作的音樂與該站體特色的連結做150字左右的描述。

6. 評審方式

初選:由評審小組針對音樂製作能力、站體環文化生態的觀察與設計創意、與環境聲響適切度…等進行評選,初選選出36名(每站兩名)接受導師指導。

初選評分標準
A 音樂製作能力
30%
B 站體文化生態與創意表現
30%
C 站體周遭聲響配合計畫
40%

決選:經過導師的指導,修正作品後,針對作品的製作技術、站體周遭自然文化資源展現度、站體聲響貼合程度進行評選, 選出正取18首。

決選評分標準
A 整體作品完整度
50%
B 環境聲響適切度
50%

7. 報名資格

  • 參加資格
  1. 不限國籍,海內外音樂創作人(團體)均可參加報名。
  2. 可採「個人」或「團體(不限人數)」方式報名,惟團體報名須載明主要創作人。
  3. 可配合參與本活動創作工作坊,並願意配合導師指導修改者, 若為團體報名, 須保證至少有一位成員可以參加創作工作坊。
  4. 團體參賽(聯合創作)以其中一位創作者之資料,註冊登入網站會員即可,該位即為此參賽作品之連絡人(建議以著作權擁有比例較高者擔任)。若協同創作者欲參賽其他自有歌曲創作,請另外申請註冊網站會員為之。
  5. 採團體(聯合創作)方式者,申請成員皆需登錄資料,並載名所有創作人(建議以著作權擁有比例較高者擔任),並以該員為主要聯絡人。
  • 參加作品資格
  1. 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分之註記。
  2. 作品須保證為參賽者本人原創,且絕無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3. 作品未曾接受任何單位為特定目的進行委託創作,並不得為實體或虛擬媒體締約、授權、發行之任何作品。
  4. 繳交作品與相關文字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等字眼或內容。
  5. 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徵選作品未依活動辦法之指定條件及格式進行報名時,該徵選作品視同資格不符。

8. 版權歸屬與使用權利

參賽者瞭解並同意參賽作品自公佈獲選時,將得獎作品依照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第二章、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該成果係專為機關或法人之需求而採購時, 得約定由機關或法人取得部分或全部著作財產權,或約定取得 專屬授權無條件專屬授權主辦單位宣傳及利用,亦即主辦單位有權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存續期間,於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複製及轉授權予其他第三人如: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及臺中市政府等利用該得獎作品,且不須因此而支付任何費用;得獎人不得向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授權利用之人主張著作權。參賽者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授權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參賽者並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9. 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改本活動徵件辦法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投稿需知及評審作業),並公告於本活動網站內,不再另行通知個別參賽者。
  2. 徵件期為兩個月,若有特定站體徵件數不足或品質未達標準,主辦單位應於徵件期第二個月針對該站公布初選第二階段徵件。
  3. 入圍初選者須參加創作工作坊,並配合影片拍攝,無法配合者將取消資格,依序遞補,影片確切拍攝時間將由主辦單位另行公佈。
  4. 參賽者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同意遵守本活動所有徵件規範,倘參賽者不願遵守本活動規範,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得追回獎金,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主辦單位及其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不得異議。
  5. 參賽者保證於本次活動所留存之資料均為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倘若提供予 臺中捷運地景音樂設置網站之會員資料未填寫正確,致通知得獎時遲延,或獎項於郵寄或運送過程遲延、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且參賽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6. 未滿18歲之創作者,須提交「法定監護人同意書」(附件二)
  7. 備註:主辦單位可能因應徵件情況需求彈性調整徵件期限。
  8. 申請者若對本辦法有任何疑慮,應於報名截止日前 3 日以活動網站或電郵向主辦單位提出。徵選結果及名單公佈後,應服從評審團之裁決。
  9. 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徵選作品未依活動辦法之指定條件及格式進行報名時,該徵選作品視同資格不符。
  10. 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發回或退件,參賽者應就參賽作品自行保留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參賽作品內容。
  11. 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作業所需填寫相關書面文件,獲得獎金之得獎者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由主辦單位代為扣繳稅額。得獎之作品如為聯合創作,由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
  12. 得獎作品於其他徵件賽事當中獲獎並已將得獎作品授權於其他單位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13. 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獲選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14. 本單位僅提供獲選之獎金,不另提供所有音樂製作費等相關費用。
  15. 聯絡窗口 ngo.soundscape.taiwan@gmail.com
各站參考資料